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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提醒!福建最新通知:立即停用!

06-03

来源:福州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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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紧急提醒 
这类房屋立即停用
人员全部疏散

福建下发通知,6月1日起,经排查判定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或经危险性鉴定等级为D级、安全性鉴定等级为Dsu(四)级、可靠性鉴定等级为Ⅳ(四)级的,应当立即停用并疏散人员,采取硬质围挡、增设警示标志,封闭处置排险。

D级房屋应立即停用并疏散人员
记者获悉
为规范福建省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处置工作
《福建省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有效处置细则》
于6月1日起施行
有效期5年
根据《细则》
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包括

图片

☞地基基础明显不均匀沉降。
☞承重构件存在明显损伤、裂缝或变形,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。
☞结构已损坏,存在倒塌风险;屋架(屋面)或围护系统存在倒塌或脱落风险。
☞房屋场地有滑动迹象或其他地质灾害风险等具体情形。
经排查判定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
已采取安全管控措施后
房屋如需继续使用
房屋所有权人应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
进行房屋安全鉴定
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
若房屋所有权人未按照前款规定委托进行房屋安全鉴定,属地乡镇(街道)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,事后向房屋所有权人追偿鉴定费用。房屋安全鉴定期间不得停止已经采取的安全管控措施
对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实施维修加固的,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,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达100万元以上的,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。维修加固施工完成后,应当组织设计、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,出具维修加固合格意见或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复核。对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实施拆除的,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实施。

【作者/编辑:陈恬曼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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